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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8-30 12:39:11 浏览量: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是省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成立于1959年,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云南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中国科协的地方组织和云南省政协的组成单位。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组织。

2.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科普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科普工作规划,为政府科普工作决策提供建议;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和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开展技术培训,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推进科普场馆、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发挥好科普工作的主要社会力量的作用。

3.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全心全意为科技工作者服务。

4.发挥科技工作者在云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参与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5.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等任务。

6.举荐人才,宣传和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7.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

8.负责对所主管的全省性学会、协会、研究会进行监督管理,对地州市科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直属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9.指导省反邪教协会和各地反邪教协会工作,普及科学知识,开展捍卫科学尊严反对愚昧迷信、伪科学、反科学和邪教的活动。

10.完成省委和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省科协团结带领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科协工作、对云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科协组织“四服务”职能职责,全面落实“作风革命、效能革命”部署要求,围绕立根铸魂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围绕科技自立自强加强工作品牌建设,围绕健全群团工作体系深化科协系统改革,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服务云南“3815”发展战略创新争先、建功立业。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在团结引领科技工作者上彰显新担当。主要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19次党组会议、1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最新文章、最新指示、最新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在全省科技界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分别在上海、昆明等地举办2期全省基层科协干部专题研修班、1期全省基层“三长”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持续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主题实践活动,深化“党建强会”计划,推动学会党建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举行4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建成1个国家级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扎实推动全省科技界作风、学风转变。紧扣科协工作实际,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等环节统筹谋划、一体推进,推动主题教育在全省科技界走深走实。省老科协主题教育先进事迹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播出,引起强烈反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六项制度”和《实施细则》,强化科协系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守牢全省科技界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二是创新体制机制,在团结服务科技工作者上体现新作为。主要为:完善联系服务制度。坚持和完善定期走访慰问、“一对一”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等制度,持续开展“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系列活动,强化与科技工作者的思想沟通、情感融通、工作联通。深化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建设,新建成国家级站点2个、省级站点5个,及时报送科技界动态信息和意见建议200多条,为党委、政府制定科技、人才政策提供决策参考。有序推进院士增选工作。2023年,共向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推荐院士候选人22名,其中,孙航、徐星、杜官本3位候选人增选为“两院”院士,增选人数位居西部地区前列。截止目前,我省共有“两院”院士16名,院士数量居西部12省(市、区)第4位。加强人才服务工作。积极参与2023年“腾冲科学家论坛”筹办工作,持续举办“澜湄区域科技人文交流论坛”“国际前沿科学论坛”等系列活动,努力将腾冲科学家论坛打造成“科技达沃斯”。参与承办2023中国产业转移发展(云南)对接活动。承办2023年中国科协院士专家云南行暨国情考察活动,组织36名院士专家莅滇开展休养、考察和产业、人才对接等系列活动。深化表彰举荐工作。开展第十届“云南省青年科技奖”评选活动,10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获得表彰奖励。举办第四届“云南省科学普及奖”评选活动,10个集体、20名个人获得表彰奖励。联合省委宣传部等4部门,开展2023年“全省最美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10名同志荣获云南“最美科技工作者”称号。启动第三轮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对8名青年科技人才给予项目支持。推荐我省3名科技工作者荣获全国创新争先奖状,1名科技工作者入选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

三是搭建创新平台,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上实现新突破。主要为:搭建学术交流平台。围绕德宏州重大科技需求,联合德宏州委、州政府在芒市举办省科协第十一届学术年会。支持省级学会、“海智计划”基地(工作站)举办180场次学术交流活动。深化百名院士“力聚”云南行动。牵头组建“科创中国”昆明高端装备制造、云南高原特色农业2个区域科技服务团,支持曲靖市参与第二轮“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创建工作。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新建院士工作站1个、专家工作站33个、企业科协75家。推进“海智计划”云南行动。建成6个国家级“海智计划”工作基地、7个省级“海智计划”工作站,国家级海智基地数量位居全国第9位、西部省市第2位。扎实开展“双创”工作。持续推进“创响中国”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组织我省企业参加2023年中国创新方法大赛,获一等奖2项。

四是强化基层基础,在提升公民科学素质上取得新成效。主要为:加强统筹协调。认真履行省公民科学素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推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任务目标全面落实,截至目前,我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9.21%,与“十三五”末的7.34%相比,提高了1.87个百分点,增速居西部前列。深化各类科普示范创建。我省22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24个县(市、区)创建为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建成农民院士科技服务站15个、科技小院5个,发展农技协组织2900多个。打造科普活动品牌。精心组织科普日、科技周、“三下乡”“百名专家科技下乡”“科普高原行”等示范性科普活动。在昆明开通“云南科普”号地铁列车,受众人次300万以上。启动腾冲市“全域科普”试点工作。持续组织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竞赛、无人机竞赛、五学科竞赛等青少年科技活动,累计参赛学生达10474人次。加快推进省青少年科技中心还建项目,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奥秘》杂志全年发行18万余份。全省农函大累计培训农民10.2万人次。加强现代科技馆体系建设。省科技馆新馆项目重新启动建设并取得重大进展。全省新挂牌实体科技馆12个,累计建成实体科技馆37个。科普大蓬车配置实现16个州(市)和129个县(市、区)全覆盖。提升科普信息化水平。积极推进“科普中国”在云南落地应用,启动“数字科协”建设,推动科协工作数字化转型。扛牢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实施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四大行动”,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五是聚焦发展需求,在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上迈出新步伐。主要为:支持省级学会开展10项战略咨询研究,提出一批专业性、建设性、实用性的意见建议,以省科协《专家建议》形式,向省委、省政府上报3个决策咨询报告,其中2个获得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并被相关部门采纳。

六是坚持强基固本,在加强自身建设上实现新提升。主要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持续深化“模范机关”“清廉机关”建设,扎实推进“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三个清单”落实落地,着力构建科协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推进“两个革命”。全面落实省科协“两个革命”28条措施,制定完善《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有效解决了省科技馆新馆建设、省青少年科技中心还建等一批“瓶颈”问题。扛实巡视工作政治责任。全方位、无条件支持和配合省委第九巡视组对省科协党组开展常规巡视工作。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聚焦巡视反馈的七个方面32个问题,精心制定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把巡视整改贯穿科协工作各方面,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启动新一轮干部选拔、交流轮岗和定向选调工作,制定完善《省科协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等制度,扎实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工作。深化“以案促治”工作。深刻汲取张泽军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重构科协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分类推进基层科协组织建设,扩大对“两新”组织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实现基层“三长制”在全省乡镇全覆盖。省科协被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4部委评为全国节约型机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部、组织人事部、学会部、科普部(纲要办)、国际部、机关党委、宣传部、院士专家科技兴滇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6人(离休0人,退休46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说明:

1.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本级)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本级)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2751.08万元27,245,128.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51.0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57万元,增长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57万元,增长0.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本级)部门2023年度支出合计275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8.40万元,占总支出的46%;项目支出1482.68万元,占总支出的54%;上缴上级支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6.40万元,下降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9.68万元,增长3.2%;项目支出下降13.28万元,下降0.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加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本级)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8.4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72.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4.97元,占基本支出的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82.6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公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213.30万元;科技人才和科普人才队伍建设167.84万元;提升科技社团能力服务创新发展1099.54万元;省委组织部牵头省委联系专家工作经费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1.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26.57万元,增加0.9%,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列入单位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类)支出2438.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6%。主要用于机构运行、科学技术普及、学术交流活动、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的丧抚费以及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03.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8%。主要用于缴纳医疗补助。其中:行政单位医疗54.6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5.5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支出3.63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83.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主要用于主要是缴纳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05万元,支出决算为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23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3.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3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0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5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05万元,支出决算为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任务未实施,公务接待少。

2023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45万元,增长5.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5万元,增长56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人次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保障机构运转及科普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来我省进行科普交流、学术交流、指导工作的各级科协组织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98万元,增加17.28万元,增长9.66%,主要原因是零星维修费用增加,公务出差次数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省科协机关本级机构运转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570.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6.31万元,固定资产1219.0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05万元,其他资产194.9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1.9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0.8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8项,账面原值61.1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1.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2.科学技术支出科目

(1)机构运行:反映科普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科普活动:反映开展科普活动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反映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附件: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本级)2023年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云南省科协计划财务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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