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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征集推荐科技人才评价专家库的函
发布时间:2024-09-26 15:09:23 浏览量: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科技人才评价、举荐工作,构建学科覆盖全面、结构合理、人数充足、“信誉、责任、水平”兼具的高水平“伯乐”队伍,全面提升省科协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工作水平,现向有关单位征集高层次专家。有关事项如下:

一、推荐标准

(一)政治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学风道德

学风正派,遵守科研伦理,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科研失信等不良记录。企业科技专家所在单位应无失信记录。

(三)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1.在相关领域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敏锐的洞察力、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2.至少应满足以下2项条件:

(1)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作为负责人,承担并完成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制造、“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发明创造等项目。

(2)担任企业科技负责人或技术骨干,拥有重要的知识产权或科技成果转化,在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3)作为负责人承担过中央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

(4)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二名完成人)。

(5)担任省级以上学会(或行业协会)理事或相关机构负责人,担任省级科协全委会委员以上职务,或在国际学术组织担任高级职务,或在重要学术期刊任职,或为国际(国家)标准的主要完成人。

对于科技成果特别突出的企业科技专家,特别是优秀青年专家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年龄和身体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不超过65周岁。

2.长期在科研一线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评审工作的意愿和能力。

二、有关事项

(一)推荐要求

1.推荐单位应坚持政治标准、学风道德、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对专家材料的真实性、客观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于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2.在滇两院院士、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科技类云岭学者直接邀请入库。

(二)推荐导向

1.重点推荐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攻坚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基础科学突破和关键核心技术发展的专家。重点推荐提出或解决重大科学、工程问题,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对行业或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专家。

2.注重推荐数学、力学、生物学、基础医学、中医学与中药学、冶金工程、能源科学等学科,物质科学、生命科学与健康、智能科学与智造等新兴交叉学科的专家。关注先进制造、能源交通、现代农业、公共卫生与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应用学科,以及人工智能、国家安全等领域的专家。

3.关注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民营科技领军企业中的专家,新经济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科技领军企业专家,中小企业和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中的科技专家。

4.注重推荐女性专家、45周岁以下青年专家。

(三)“常态化”推荐机制

实行“常态化”推荐机制。推荐单位可结合实际工作安排,通过“云南省科协官方网站”进入科技人才评价专家库或登录网址:ysb.ynast.cn,于每年12月20日前在线完成当年度推荐。推荐名额将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具体以系统限额数量为准。对于专家特别集中的单位,可协商适当增加名额。专家仅需通过单一渠道推荐,无需多渠道推荐。

(四)工作流程

采取“无纸化”工作模式,均为线上填报。具体流程如下:

申报专家通过“注册账号”方式登录系统,填写个人简要信息、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等有关内容,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推荐单位对专家材料的真实性、客观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在线完成推荐。

省科协按照标准,对专家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后,将以短信方式通知专家审核结果。

(五)个人信息保护

专家个人信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保护,仅用于省科协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评审工作,由省科协院士专家兴滇办公室负责使用和维护。

三、专家主要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自愿选择是否参与省科协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评审工作。按规定获取与评审工作相关的材料、劳务报酬等。

(二)义务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评审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评审内容、过程及结果等重要信息。严格履行回避要求,独立开展评审工作,客观、公正做出判断并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委托他人代评等。

特此致函,请予支持。

                        

(联系人:梁倩 0871-63139172;技术联系:侯正霞 17869432021)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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