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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关于加强科技社团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22-04-06 17:21:42 浏览量:

(科协党组发〔2016〕81号)(2016年10月11日)

为切实加强党对科技社团工作的领导,促进科协所属学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和中央关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方案》以及《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就加强科协所属学会党建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学会党建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1.加强学会党建工作是中央交给科协及所属学会的重要政治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改革社会组织管理等重大部署中,都对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要用一两年时间在社会组织中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和工作全覆盖。2015年9月,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从明确功能定位、健全工作体制机制、推进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拓展作用途径、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作出明确具体部署。

2.科协所属学会是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学会党建工作是中央交给科协组织及所属学会的重要政治任务,是科协组织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加强党的群团工作、深化科协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政治保障,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强化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加强学会党建工作是确保学会健康发展、更好服务科技工作者的有效手段。科协所属学会是由科技工作者组成的群众组织,是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开展创新争先行动、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建功立业的重要平台。加强学会党建工作,有利于把坚持党的领导、团结联系服务群众和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有利于调动发挥党员科技工作者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学会依法依章程办会的意识和水平,规范学会行为,激发学会活力,更好地组织动员科技工作者积极进军科技创新和经济建设主战场,在迈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伟大事业中建功立业。

3.加强学会党建工作是强化政治引领、团结带领科技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的重要基础。科协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协所属学会是科协紧密联系服务广大科技工作者、履行好桥梁纽带职责的重要抓手。加强学会党的建设,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科协组织与科技工作者联系不紧不亲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对科技界的政治思想引领,牢牢把握科协事业和学会工作的正确方向,更加紧密地把科技工作者团结凝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听党话、跟党走,夯实党在科技界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二、加强学会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4.总体要求。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学会党建工作,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与学会依法依章程自主办会相统一,努力实现学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推动学会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把党建工作作为提升学会服务能力的动力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把学会作为科协履行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桥梁纽带职责的枢纽节点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5.目标任务。按照中央总体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科协所属学会党建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是实现学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党建工作的制度和机制科学规范,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

1)从现在起到2016年年底:建立学会党建工作台账,做到“五个清”,即业务运行情况清、职工队伍情况清、党员队伍情况清、负责人情况清、未建党组织原因清。12月底前,学会党组织覆盖率提升到80%,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

2)到2017年6月底:科协所属学会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督促不符合要求的学会及时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3)通过3年至5年的持续努力,学会党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学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学会公信力凝聚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三、突出重点,尽快实现学会党建工作的两个全覆盖

6.加强组织建设,按期实现学会党的组织全覆盖。按照中央关于社会组织党组织应建尽建的决策部署,已经加入中国科协作为团体会员的全国学会必须建立党的组织;申请加入中国科协作为团体会员的全国学会,应把建立党组织作为重要条件同步审核。学会成立党组织(党委、总支、支部或者党的工作小组),应按照党章及有关规定向中国科协科技社团党委报批。有条件的学会办事机构和分支机构可设立党的基层组织,归学会党组织领导。学会党组织书记一般由是党员的学会主要负责人担任;规模较大、成员较多或没有合适党组织书记人选的学会,可按规定由上级党组织选派。

7.创新工作方式,高质量完成学会党的工作全覆盖。按照确保在学会建设发展中发挥政治核心、思想引领、组织保障作用的总要求,组织党员科技工作者及时传达学习中央重要指示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面向科技工作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参与学会“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对学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保证学会的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开展党建强会行动,结合学会业务工作探索开展形式多样的党组织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把党的工作贯穿到学会工作的方方面面。建立健全学会党组织的会议制度、活动制度、组织制度、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和监督制度,强化工作规划和计划,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学会党建工作局面。

8.做好学会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以党性教育为重点,从严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关系管理,做好党员基本情况登记工作,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对暂时不能转移组织关系的,按照“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原则,组织他们积极参加学会党组织活动。切实做好学会党员的发展规划和培养计划,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学会党员发展工作,特别注重发展符合条件的学会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强化党员监督,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

9.加强学会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专兼职结合,多渠道、多样化选用,组建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稳定的学会党务工作者队伍。面向党务工作者广泛开展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党务知识、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定期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防止组织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娱乐化、庸俗化。学会党务工作者要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务知识学习,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务工作水平。

四、加强领导,为做好学会党建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10.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中国科协党组对学会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中国科协学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推动学会党建工作,成立中国科协科技社团党委,建立科协机关党委指导、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科技社团党委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学会党建工作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关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任务要求,研究部署科协所属学会党建工作。学会党组织受中国科协科技社团党委领导,定期汇报工作。

11.加大学会党建工作支持力度。把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学会担任党建联络员、指导员,指导学会党建工作,纳入科协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交流挂职范围内统筹考虑安排。加大对学会党建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通过党费支持、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对党建工作开展好的学会给予鼓励。学会要探索建立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列支管理费用,为学会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场所、设施等工作条件。

12.建立学会党务干部管理监督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符合科协所属学会特点的党务干部管理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使学会党务干部干事有平台、条件有保障、工作有纪律。学会党组织书记要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监督。建立学会专职党务工作者职务变动报告制度,根据学会实际和党建工作业绩给予学会党组织书记和专职党务工作者适当工作津贴。及时宣传推广学会党建工作先进经验,推荐优秀专职党务干部作为各类先进人物人选,给予表彰奖励。

13.把党建纳入学会考核评价体系。各学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职责,自觉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学会党建工作纳入学会章程,把“两个全覆盖”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贯彻落实好。中国科协学会管理部门将把学会党建工作纳入学会综合考核评价范围,实行党建工作一票否决制度,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在学会申请业务主管单位或加入团体会员时,同步采集党员信息;年检时,同步检查党建工作;评估时,同步将党建工作作为评估重要内容。对党建工作开展不力的学会,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14.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主要适用于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地方科协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云南省科协学会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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